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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新版职业病防治规划发布,劳动者将享有更多
编辑日期:2017-11-16来源:福州市鼓楼区左海医院
东南快报记者 林雅 见习记者 叶娇 通讯员 林宁 王莉
到2020 年,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%以上;职业病诊断报告率达到100%;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%以上……
近日,最新发布的《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(2017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明确了我省职业病防治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15个可量化具体目标。
昨日,省卫计委、省安监局联合对《规划》进行了政策解读。
建立用人单位“黑名单”制度
《规划》进一步落实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,通过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、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、作业场所危害监测等,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。对职业病危害严重、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,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,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、关闭。强化对用人单位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、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。
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。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“黑名单”制度,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我省将坚持源头治理,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,以重点行业、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,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,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。
7类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设区市都要有
《规划》提出,要建立健全省、设区市、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每个设区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至少具备7 类职业病(其中必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、职业性化学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)的诊断资质。 争取一半以上设区市职业病诊断目录完善。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达到100 家以上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:乙级15 家,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:甲级2 家、乙级7 家、个人剂量监测10 家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(市、区)覆盖率达到90%,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%。初步建立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,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。2017-2020年期间建设区域性职业病防治中心,培育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三明等区域性的职业病防治中心,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职防院所、公立医院、疾控中心等机构的平台和资源。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,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。
《规划》明确将职业病防治任务,纳入安全生产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对不能按照本规划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的地方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。
多项救助减轻职业病人负担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0年,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%以上,充分发挥工伤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社会慈善、商业保险等保障功能,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。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要及时组织救治、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,落实职业病待遇,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。积极推动工伤保险参保扩面,将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纳入参保范围。实施职业病病人生活救助。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;对遭遇突发性、紧迫性、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,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我省将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职业病预防、补偿、救济和康复体系。对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,建立档案和随访工作制度,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,及时实施救助。
另外,对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,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,由省医保办负责依法依规受理。
福建省职业病数据:
福建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共7279 家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30万人左右,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、毒物、噪声、高温等。每年的尘肺病发病数维持在较低水平,至2015 年全省年累计现患尘肺病12580 例,尘肺病年平均发病数424 例,新发尘肺病的年均增长率为3.25%。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升,在岗期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68.57%。
附:我省1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
目前我省共认证职业病诊断机构11 家,具体名单如下:
1、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(尘肺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1-83727345)
2、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1-87119225)
3、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2-3693888)
4、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6-2092743)
5、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5-28067879)
6、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8-8241150)
7、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4-2293339)
8、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 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7-2291696)
9、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9-8623597)
10、福建省煤矿疗养院(尘肺,0591-3711618)
11、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职业中毒、职业性肿瘤,0593-2363317)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fjhfpc.gov.cn/xxgk/gzdt/wsjsyw/201711/t20171114_712410.htm
到2020 年,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%以上;职业病诊断报告率达到100%;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%以上……
近日,最新发布的《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(2017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明确了我省职业病防治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15个可量化具体目标。
昨日,省卫计委、省安监局联合对《规划》进行了政策解读。
建立用人单位“黑名单”制度
《规划》进一步落实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,通过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、建设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、作业场所危害监测等,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。对职业病危害严重、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,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,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、关闭。强化对用人单位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、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。
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。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“黑名单”制度,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我省将坚持源头治理,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,以重点行业、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,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,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。
7类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设区市都要有
《规划》提出,要建立健全省、设区市、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每个设区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至少具备7 类职业病(其中必须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、职业性化学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)的诊断资质。 争取一半以上设区市职业病诊断目录完善。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达到100 家以上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:乙级15 家,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:甲级2 家、乙级7 家、个人剂量监测10 家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(市、区)覆盖率达到90%,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%。初步建立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,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。2017-2020年期间建设区域性职业病防治中心,培育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三明等区域性的职业病防治中心,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职防院所、公立医院、疾控中心等机构的平台和资源。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,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。
《规划》明确将职业病防治任务,纳入安全生产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,对不能按照本规划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的地方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。
多项救助减轻职业病人负担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0年,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%以上,充分发挥工伤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社会慈善、商业保险等保障功能,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。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要及时组织救治、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,落实职业病待遇,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。积极推动工伤保险参保扩面,将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纳入参保范围。实施职业病病人生活救助。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;对遭遇突发性、紧迫性、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,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我省将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职业病预防、补偿、救济和康复体系。对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,建立档案和随访工作制度,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,及时实施救助。
另外,对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,且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的医疗救助,由省医保办负责依法依规受理。
福建省职业病数据:
福建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共7279 家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30万人左右,主要危害因素有粉尘、毒物、噪声、高温等。每年的尘肺病发病数维持在较低水平,至2015 年全省年累计现患尘肺病12580 例,尘肺病年平均发病数424 例,新发尘肺病的年均增长率为3.25%。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升,在岗期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68.57%。
附:我省1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
目前我省共认证职业病诊断机构11 家,具体名单如下:
1、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(尘肺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1-83727345)
2、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1-87119225)
3、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2-3693888)
4、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6-2092743)
5、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5-28067879)
6、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8-8241150)
7、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,0594-2293339)
8、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 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7-2291696)
9、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尘肺、职业中毒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、职业性皮肤病、职业性眼病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、职业性肿瘤、其他职业病,0599-8623597)
10、福建省煤矿疗养院(尘肺,0591-3711618)
11、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职业中毒、职业性肿瘤,0593-2363317)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fjhfpc.gov.cn/xxgk/gzdt/wsjsyw/201711/t20171114_712410.htm